目前我國卵子冷凍技術主要應用於不孕癥治療中取卵當日無精子的應急冷凍、剩餘卵子保存等。
綜合考慮醫學、法律、倫理和社會等諸多方面因素,原衛生部頒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明確規定:禁止給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
國傢衛健委表示,禁止單身女性以延遲生育為目的而進行凍卵,主要考慮幾個方面因素。
一是應用卵子冷凍技術存在健康隱患。與男性生育力保存技術不同,女性卵子冷凍技術是有創性操作,技術實施難度大於凍精。
在取卵和卵子凍存、解凍、移植過程中均存在技術風險,例如促排卵藥物應用可能帶來的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征以及手術取卵操作的出血和感染風險,危害女性健康。
35歲以上高齡孕產婦發生妊娠期合並癥、並發癥以及出生缺陷的風險將會顯著增加,為單身女性凍卵有進一步延後女性生育年齡的可能性,不利於保障女性和子代健康。
二是為延遲生育為目的的卵子冷凍技術應用在學術界依然存在較大爭議。
由於技術起步較晚,受開展時間所限,卵子冷凍技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子代安全性仍然需要長期隨訪資料進一步證實。
美國生殖醫學會、歐洲人類生殖與胚胎學會均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支持女性以推遲生育為目的應用卵子冷凍技術應用,並明確提出商業化推廣卵子冷凍技術可能會給晚育女性帶來虛假希望,造成女性進一步推遲生育計劃。
國外相關人群研究表明,卵子冷凍技術的成功率隨女性年齡增加而下降。
三是嚴防商業化和維護社會公益是輔助生殖技術實施需要嚴格遵循的倫理原則。
超出醫學指征、將輔助生殖技術作為商品向健康人群提供,會不可避免地促使以盈利為目的導致技術濫用。
目前部分媒體使用“後悔藥”“生育險”等說法對卵子冷凍技術進行渲染,容易產生誤導,帶來技術濫用的風險和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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