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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跟誰學推出“11998元,聯報優惠3880”的優惠活動,被認定為“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這種促銷手法,可以說是校外培訓機構慣常的套路,過去很少見有因此而遭重罰的。
此次監管部門的專項檢查,效果顯然已經遠超個案執法,而是釋放瞭一個鮮明的信號:不能讓校外培訓機構再野蠻生長。
這些年,校外培訓產業飛速發展。有些好的教育機構通過差異化的教育方式,有針對性地提升瞭學生的綜合能力。但是也有不少培訓機構,一味追求經濟利益,有意無意地制造教育焦慮、惡化教學秩序,成為當前教育內卷化的重要推手。
新的背景下,這些培訓機構要好好琢磨一下未來的發展模式和路徑,多去探尋有利於學生健康發展的教育道路,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尤其在課程設置、銷售模式等方面,有必要對變化瞭的形勢有更多體察,找到一條真正能夠幫助學生提升自己,同時也有利於機構發展的平衡道路。
最後還需要提醒的是,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執法,應該保持充分的透明和穩定,如此方能合理引導機構預期。過去有些領域的教訓值得註意:風頭上執法從嚴,等風頭一過萬事照舊。
希望這一次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整治,能夠走出運動式執法的窠臼,真正促進機構整改和市場生態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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