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圖(來自:Stallman.org 官網)
引發 RMS 怒火的,是一篇將其獲得的“榮譽博士”頭銜視作一種卑鄙的營銷方案的文章。
文中炮轟這些榮譽的獲得者“不配被稱作所謂的博士”,因為大學很是輕松地將“名譽博士學位”頒給捐款者和表演藝術傢,以便校方在招生的時候能夠多一份關註度。
不過在官網博客一篇題為《我斯托曼難道配不上博士頭銜?》的文章中,RMS 駁斥稱自己的經歷並沒有註水。
我的經歷是完全不同的,首先,除瞭為戲劇式演講而穿上 Saint iGNUcius 服裝道具的那幾分鐘,我並不是一名藝人。
其次,我從未向那些給我頒發榮譽博士學位的大學捐過款,校方也沒有期望過我這麼做,而且我從未見過與自己同類的人能夠一起拿到相關學位。
最後,如有其他榮譽獲得者(如果有的話)因相關工作而受到瞭嘉獎,那也不是某種利益交換,因為大傢都是憑真本事拿來的!
RMS 補充道:“我的博士學位來自美國之外的大學,那些人可能以為什麼地方都可以像在美國一樣花錢為自己買名號,這點真是可悲”。
以佛羅裡達大西洋大學為例,該校就明確表示不允許拿到榮譽博士學位的人使用博士頭銜,這讓我開始懷疑授予我學位的母校的相關政策,所以特地向友人進行瞭詢問。
結果呢?他們給出瞭截然不同的答案。有人說,與佛羅裡達大西洋大學一樣,這麼做是不被允許的;另一人則表示我應該將自己寫作 Dr. (h.c) 。
基於此,我似乎有資格自稱斯托曼博士。至於我們為何要這麼做,個人原因是這些博士學位認可瞭我數十年間的重要工作,且我為獲得相關榮譽而感到驕傲。
此外,那些對我的工作知之甚少、甚至一無所知的人們,也可以看在‘博士’頭銜的面子上,對相關工作和事業多加一分關註 —— 那就是自由軟件運動!
這有助於我們克服當今數字技術正在施加的集權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