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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首先承認,上車頂維權屬於過激行為,確實不應該,有些沖昏頭腦,但也是因為在鄭州一直等不到結果,聽說特斯拉副總裁陶琳會去上海車展,才動身前往上海。
張女士的父親張先生是2月21日事故發生時駕駛車輛的駕駛員。
據他描述,事發時,自己踩瞭兩次剎車,第一次汽車既沒有減速,也沒有動能回收,第二次感覺剎車非常硬,根本踩不動,沒有任何反應,而且在碰撞前100多米左右時,剎車就已經沒反應,最終連續碰撞多車後撞到水泥護欄才停止。
對於特斯拉稱事發前車速曾高達118公裡每小時,張先生予以否認,稱當時車速約為60-70公裡每小時。
當記者提出是否因為不熟悉車輛制動操作導致沒剎住時,張先生情緒激動,直接打斷記者,稱自己1986年就領瞭駕照,已經開瞭一輩子車,連如何剎車都不會怎麼行。
“說我踩的輕,我不要命瞭嗎?”
李先生則透露,事故發生前五天,車輛就已經出現一次剎車失靈問題,在一個紅綠燈前連續踩瞭三次剎車才停下車,而此時車輛已經沖過斑馬線,幸好當時正值春節期間,路上車輛較少,沒出事故。
他還提出,事發時18點左右正值晚高峰,不可能車速開到118公裡每小時,事發後自己回到現場反復試驗,最高隻能開到100公裡每小時,已經感覺非常危險。
他進一步質疑,就算開到180公裡每小時,難道這時候剎車就應該失靈嗎?
關於第三方鑒定問題,李先生強調從未拒絕,但不能接受特斯拉“唯一指定”。
目前,雙方在如何鑒定車輛問題方面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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