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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強(曾用微博ID@午夜城醉),發表兩篇詆毀小米及法定代表人雷軍的微博,充斥“賄賂”“收集機密”“漢奸”等字眼,造成惡劣影響。2020年12月7日,法院判決徐強向小米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81000元。
以下為《致歉聲明》全文:
致小米公司及雷軍先生:
2019年10月,本人於自己的新浪微博(用戶名:午夜城醉)上針對小米公司和雷軍先生發佈信息時使用瞭大量極具侮辱性且不實的言論。時值70年國慶之際,前述言論嚴重傷害瞭小米公司的商譽,對雷軍先生的社會聲譽,也帶來瞭十分惡劣的影響。
經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我的行為已構成誹謗。我認可並願意履行判決。我的無事實依據、不合理和不合法的意見表達,嚴重損害瞭小米公司和雷軍先生的合法權益,我十分慚愧和懊悔。
我已深刻認識到,應合法合理地表達意見,不能逾越法律邊界。對於我的誹謗言論給小米公司和雷軍先生造成的傷害,我向小米公司和雷軍先生致以最真摯的道歉,保證絕不再犯。
徐強
二0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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