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該意見書稱:“美國政府擔心,試圖通過立法來規范特定參與者的競爭地位……這顯然會對兩傢美國公司造成損害,可能會導致有害後果。”此舉還可能“引發人們對澳大利亞國際貿易義務的擔憂”。

根據擬議中的這項法律,如果不能就向澳大利亞媒體付費的商業協議達成一致,谷歌和Facebook將接受強制性價格仲裁。該法律獲得瞭廣泛的政治支持,目前正在接受澳大利亞參議院一個委員會的審議。

澳大利亞政府上月宣佈瞭這項立法,此前一項調查發現,這兩傢美國科技巨頭在媒體行業占據瞭過多的市場權力。

當被問及對美國提交的報告有何回應時,澳大利亞財政部長Josh Frydenberg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澳政府“致力於推進一項強制性法規”,以解決“與數字平臺和媒體公司之間議價能力的不平衡”。

他補充說,該法規是在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主席進行瞭18個月的審查,並征求瞭谷歌和Facebook的意見後制定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Ken641228 的頭像
    Ken641228

    Ken641228的部落格

    Ken6412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