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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字裡行間都在“內涵”酷狗抄襲網易雲音樂,還對酷狗“山寨辦”曾經對網易雲音樂進行的“抄襲”進行瞭匯總列舉,主要圍繞“一起聽”和“雲北推歌”兩個功能展開。

以“一起聽”為例,網易雲於去年7月上線該功能,而酷狗於今年1月上線類似的“跟聽”功能。網易指出,酷狗對其模仿已經到瞭像素級地步,包含邀請好友⻚面信息、頭像和耳機的展示形式、 對講等功能。

隨後,酷狗副總裁謝歡發佈一則朋友圈反擊,“原來我 06 年做的 QQ 一起聽功能,竟然有如此深遠 的戰略意義,找到當年的需求文檔回味下,我能不能告別人山寨瞭我呢?”謝歡一並貼出2006年至 2007年間寫的產品需求文檔截圖,側面回應網易雲的抄襲指控。

2日晚間,酷狗音樂官方微博發文,表示公司於2015年就申請瞭相關專利。

一時間,事件陷入羅生⻔。

通過國傢知識產權局官網,搜狐科技查詢瞭兩傢公司的專利情況,發明專利申請文件顯示,廣州酷狗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最早於2015年12月16日申請瞭名為“在群組內播放音頻的方法、服務器及終端”的發明,摘要對該發明的闡釋和“跟聽”功能相符,“本發明通過將第一音頻播放信息發送至指定信 息群組內的第一用戶和至少一個第二用戶,使得第一用戶和至少一個第二用戶能夠同步播放目標音 頻,從而可針對同一音頻進行交流,提高瞭用戶粘性”。

而杭州網易雲音樂科技有限公司申請該專利的時間為2020年7月8日,名為“多人聽音樂實現方法、裝 置、存儲介質及電子設備”,且功能描述為“根據當前播放信息確定同步播放信息,並將所述同步播放 信息發送至所述第二終端,使所述第二終端按照所述同步播放信息,播放所述邀請信息關聯的預設音樂”。

網易雲音樂發明專利申請

酷狗音樂發明專利申請

可以看出,酷狗音樂早於網易雲音樂5年就申請瞭該功能專利,但先上線該功能的是網易雲。對此, 截止發稿,暫未收到網易雲音樂對置評請求的回應。

太琨律(成都)所知識產權部溫雯律師告訴搜狐科技,“嚴格意義上來說‘抄襲’是著作權領域的說法,在專利領域內遇到這樣的問題,一般我們要考慮的是:第一,如果提出專利申請之前該技術已經為國內外公眾所知,該技術還能否授予專利。第二,如果專利授予後,確實存在他人在先使用的問題,在先使用人使用該技術會不會構成侵權的問題。”

溫雯指出,我國《專利法》規定,如果提出專利申請之前該技術已經為國內外公眾所知,該技術不具有新穎性,不能被授予專利權,即使被授予瞭專利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可以申請該專利無效。而對於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並且僅在原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不會被認定為侵犯專利權。

山東樂和律師事務所宋聰聰律師則表示,通過對兩個發明專利的獨立權利要求(即權利要求1)進行必要技術特征的比較,發現兩者基本相同,可以初步判定2020年杭州網易雲音樂公司申請的名稱為“多人聽音樂實現方法、裝置、存儲介質及電子設備”的發明專利侵犯瞭2015年廣州酷狗公司申請的名稱為“在群組內播放音頻的方法、服務器及終端”的發明專利的專利權,存在被無效的可能。

“2015年酷狗的發明專利已公佈並獲得授權,屬於現有技術。網易雲音樂再次申請相同專利,且解決該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與前者基本一樣,也就不具備新穎性的特征,因此不應獲得專利授 權,已經獲得授權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宋聰聰說。

值得註意的是,除兩個專利的功能高度相似之外,從網易雲音樂的⻓文來看,其對酷狗的控訴主要在於二者實現該功能的產品設計雷同。對此,宋聰聰認為,網易雲音樂侵犯的是酷狗的發明專利,而酷狗涉嫌侵犯網易雲音樂的界面設計版權。

在經歷騰訊音樂版權一手遮天、阿裡投資網易雲、蝦米音樂關停等一系列事件之後,國內在線音樂市場顯然已經高度集約化,基本隻剩下騰訊音樂和網易雲,而這兩者也從版權混戰走到瞭新階段。比如這次衍生功能的爭奪背後,即是存量時代平臺對用戶的爭奪,相比於前期通過砸版權獲取規模,更高的用戶粘性成為競爭的關鍵。

可以預見,在“後版權時代”,類似今日酷狗網易雲事件的糾紛將不在少數,用戶爭奪將愈發白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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