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場”到底長啥樣?挖礦究竟多耗電?
近日,記者走訪瞭西部某省一傢從事“數據業務”的企業。現場偌大的廠房內部用白色隔板分出約30間機房,每間機房的金屬架上擺滿瞭閃爍著彩光的服務器,雜亂無章的電線與插線板上蓋著厚厚的灰塵。廠房裡沒有什麼工人,隻聽見風扇的轟鳴聲。
“這些都是目前挖礦專用的主流品牌機型,應該就是一個‘礦場’。”一名同行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記者多方瞭解到,這傢企業2020年全年納稅僅25萬元,但月均耗電量卻高達2500萬度!今年前4個月,納稅僅9萬元,但月均耗電量高達4500萬度,折算能耗約為1.5萬噸標煤。
“在我們這裡,這個能耗相當於大型乳品企業10條液態奶生產線的能耗總量。”一位當地人士告訴記者。
劍橋大學替代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顯示,截至2021年5月10日,全球比特幣挖礦的年耗電量大約是149.37太瓦時(1太瓦時為10億度電),這一數字已經超過馬來西亞、烏克蘭、瑞典的耗電量,十分接近耗電排名第25名的越南。
龐大的電費支出讓“礦主”們好像“候鳥”一般,哪裡電費便宜就把“礦場”搬到哪裡去。
一名“礦主”告訴記者,冬天他們一般在內蒙古、新疆等地用火電挖礦,一度電0.3元左右。到瞭春天,就陸續通過卡車將“礦機”運到川西地區,利用豐水期便宜的水電“挖礦”。如果和小水電站談妥價格,電價可以每度0.2元左右。
因此,我國虛擬貨幣“礦場”大多分佈在電力資源充足而電費便宜的地區,例如火電資源充足的新疆、內蒙古和水電資源充足的四川、雲南。
虛擬貨幣挖礦的高能耗,已經引起瞭地方政府的高度警覺。例如內蒙古自治區今年以來采取多項政策措施清退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截至4月底已關停清退35傢挖礦企業。經初步統計,清退這35傢挖礦企業可年節電52億度,折合超160萬噸標準煤。
“近期看到當地出臺打擊虛擬貨幣挖礦的一些措施後,我們正在抓緊清理。”記者走訪的那傢企業的負責人表示,最高峰時廠房裡有2萬多臺服務器。今年2月以來,一些服務器已陸續搬走瞭,現在約剩1萬臺。
整治力度不斷加大。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瞭第五十一次會議。會議明確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這是金融委首次對於比特幣公開發聲,直言“打擊”,態度鮮明有力。
“這兩天,周圍有不少‘礦主’已考慮關停‘礦場’或轉移到海外瞭。”一名“幣圈”人士告訴記者,他們準備漂洋過海,將“礦場”搬到俄羅斯、芬蘭、加拿大等當地允許且電力過剩的國傢。
要把電用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刀刃”上。專傢建議,電力資源充沛的地區可以建立市場準入、互聯網企業用電大戶監測、互聯網異常流量監測等多維度常態化監測體系,加強源頭把控。(記者:劉開雄、吳雨、張雲龍、朱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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