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由科技部、教育部、衛生健康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學基金委等部門組成的科研誠信建設聯席會議聯合工作機制在科技部網站上發佈的《有關論文涉嫌造假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針對於饒毅教授舉報的這一篇論文,已明確說明“經調查未發現有造假”。根據《中國科學院學部紀律處分規定(暫行)》,鑒於聯合工作機制對本次舉報的論文已有明確調查結論,對涉及裴鋼等人論文(Ling K, et al。 PNAS, 1999, 96: 7922-7927)的舉報不再進行調查。
中國科學院學部官網截圖
中國科學院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科學報》采訪時介紹說,1月21日晚,首都醫科大學饒毅教授通過電子郵件向學部道德委發送《正式舉報林—裴(1999)論文涉嫌學術不端》一文,並在其微信公眾號“饒議科學”上公開發佈。
22日晚,學部道德委辦公室公開回復饒毅收到瞭舉報郵件,表示將按照學部有關規定辦理。
1月25日(本周一)上午,學部道德委高度重視,專門召開會議,依據相關規定,有12位委員(超過三分之二)參加會議,裴鋼本人進行瞭回避。
經充分討論,認為該舉報中所涉及的論文與2019年11月在網絡上饒毅質疑裴鋼的論文屬同一篇文章,鑒於國傢多部門組成的科研誠信建設聯席會議聯合工作機制已對該論文進行瞭認真負責的全口徑調查,程序完備,調查紮實,認定不存在造假並向社會及時公佈瞭結果,故對此次重復舉報事項不再重新調查。
該負責人介紹,2019年11月29日饒毅發出舉報信後,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隨後組建瞭由多位知名專傢組成的調查組。
相關工作先後分三個階段:
2020年1月在聯合工作機制框架下開展專項調查,組成人員以院外專傢為主,另外還組織瞭同領域專傢到場提供咨詢意見;
2020年3月起,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和中國科學院學術委員會聯合組織學術評議,由專傢無記名投票形成的評議意見認為“現有證據表明,裴鋼所涉論文不存在學術不端行為” ,隨後按要求報送聯合工作機制;
2020年6月聯合工作機制組織復核專傢組開展現場復核評議,9月復核專傢組全體會議討論後形成復核意見,認為“對裴鋼相關論文的調查程序合規、事實證據確實。論文結論可重復,未發現造假。”
該負責人呼籲,廣大科技工作者要分清正常的學術質疑和學術不端舉報的界限,專業性的學術質疑應通過學術渠道反映;歡迎社會各界對中國科學院的工作進行批評與監督,共促中國科技界公信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