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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度小滿表示會嚴格遵守相關政策規定及監管要求,擁抱監管,堅持合規經營。對於互聯網存款業務,目前度小滿已下架平臺上的互聯網存款產品,產品下架後將隻對已購買產品的用戶可見,已購買相關產品的用戶不受影響。未來,度小滿會根據監管政策的要求,不斷完善相關業務。

12月18日,支付寶針對未持有其互聯網存款產品的用戶,已在理財頁面對銀行存款產品進行下線處理。

隨後,螞蟻集團相關人士向觀察者網表示,根據監管部門對於互聯網存款行業的規范要求,目前螞蟻主動下架平臺上所有的互聯網存款產品,隻對已購買產品的用戶可見,持有產品的用戶不受影響。

什麼是互聯網存款?據瞭解,銀行通過第三方互聯網金融平臺銷售存款產品,產品和服務由銀行提供,平臺提供存款產品的信息展示和購買接口(債權債務關系為存款人與銀行)。近兩年來,多傢銀行在互聯網金融平臺推出瞭存款產品,加大攬存力度,拓寬獲客渠道,很多消費者也非常便利地享受到瞭存款服務。此類產品收益高、門檻低,已成為部分中小銀行吸收存款、緩解流動性壓力的主要手段。

對於互聯網存款產品存在的爭議,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近期多次發聲。

12月15日,孫天琦在第四屆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上發表演講指出,近兩年來,多傢銀行在互聯網金融平臺推出瞭存款產品,加大攬存力度,拓寬獲客渠道,很多消費者也非常便利地享受到瞭存款服務。此類產品收益高、門檻低,已成為部分中小銀行吸收存款、緩解流動性壓力的主要手段。

他認為,這種模式突破瞭地方法人銀行經營的地域限制,部分地方銀行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得以從全國吸收存款,從負債業務看已成為全國性銀行。

在孫天琦看來,此類存款的流動性特點也有別於傳統儲蓄存款,給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帶來新課題。互聯網金融平臺開展此類金融業務,屬“無照駕駛”的非法金融活動,也應納入金融監管范圍。

具體來說,孫天琦給出七條監管建議:

一是明確銀行準入資質和標準;

二是研究出臺針對高風險銀行吸收存款行為的有關法律法規;

三是針對新業務模式的新特征,完善審慎監管指標和有關規則;

四是嚴格規范互聯網、APP等數字平臺涉及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各類行為;

五是完善存款保險償付規則,避免金融機構濫用存款保險法定償付標準、搞資金價格競爭;

六是嚴禁平臺對存款“集中比價—競價”;七是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降低準入門檻,促進有效競爭和穩健的金融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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