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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公告全文:

隨著互聯網給大傢帶來便捷的同時,不法分子也利用通信技術和移動支付技術,不斷翻新手法、變換套路、細化分工,更加隱蔽和智能地實施詐騙犯罪。網絡詐騙犯罪已經嚴重影響人們的財產安全和互聯網生態的清朗環境,甚至破壞社會秩序的和諧與穩定,危害性極大。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對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落實打防管控措施,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多發高發態勢。

針對持續高發的網絡詐騙犯罪,微信平臺始終保持對黑色產業鏈嚴厲打擊的態度,致力於以實際行動保護用戶權益和網絡生態安全。今後我們將繼續依法履行平臺義務,優化升級安全策略,加大保護力度,進一步為廣大用戶提供安全可靠的網絡空間。以下各類欺詐及其相關行為將受到堅決遏制:

直接參與實施欺詐犯罪的行為,如貸款詐騙、刷單詐騙、“殺豬盤”詐騙、網絡投資詐騙、免費送返利類詐騙等;

間接參與,為欺詐犯罪提供協助的行為,如將微信號租售給欺詐團夥、幫助欺詐團夥加好友拉群、幫助欺詐違規帳號輔助解封,甚至為欺詐團夥當托等間接參與欺詐行為的帳號;

以及為欺詐團夥提供相關犯罪資源的行為,如外掛、受害人信息等數據、軟件、硬件資源等。

部分違規示例圖

貸款詐騙貸款詐騙網絡投資詐騙

網絡投資詐騙

免費送返利類詐騙

免費送返利類詐騙

殺豬盤詐騙

殺豬盤詐騙

刷單詐騙

刷單詐騙

制售外掛

制售外掛

針對參與實施前述行為的欺詐及其相關帳號,我們將堅定不移地依據國傢相關法律法規及《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微信個人帳號使用規范》等規范,視違規程度進行階梯式處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手段:

對確認欺詐帳號、組織欺詐群及惡意收款號進行功能限制、帳號封禁等處理,對於多次違規者,將加重處罰。

對確認欺詐支付賬戶進行凍結處理。

對作惡團夥涉嫌違法犯罪的證據線索,提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對於間接參與,為欺詐犯罪提供協助以及為欺詐團夥提供相關犯罪資源等破壞平臺環境的行為,微信將保留一切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我們也希望廣大用戶在擦亮雙眼、避免受騙的同時,積極有效進行投訴:一旦發現欺詐等不法行為,可通過微信客戶端、小程序騰訊110提交相關證據信息進行投訴。

微信的安全離不開我們和你們的共同努力,大傢一起行動起來才能有效治理遏制網絡詐騙這一惡意頑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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