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被處罰

近年來,平臺經濟領域出現瞭“二選一”“大數據殺熟”“自我優待”等損害市場競爭和消費者利益的行為。此次處罰正是針對阿裡巴巴集團所實施的“二選一”行為。

市場監管總局的通報稱,阿裡巴巴集團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不僅擁有超過50%的市場份額,且相關市場集中度較高,具有很強的市場控制能力。自2015年以來,阿裡巴巴集團濫用該市場支配地位,對平臺內商傢提出“二選一”要求,禁止平臺內商傢在其他競爭性平臺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並借助市場力量、平臺規則和數據、算法等技術手段,采取多種獎懲措施保障“二選一”要求執行,維持、增強自身市場力量,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

市場監管總局調查表明,阿裡巴巴集團實施“二選一”行為排除、限制瞭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的競爭,妨礙瞭商品服務和資源要素自由流通,影響瞭平臺經濟創新發展,侵害瞭平臺內商傢的合法權益,損害瞭消費者利益,構成《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禁止“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隻能與其進行交易”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綜合考慮阿裡巴巴集團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因素,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阿裡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

不能限制消費者自由選擇權

市場監管總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明確,阿裡巴巴集團限制平臺內經營者在其他競爭性平臺開店或者參加其他競爭性平臺促銷活動,形成鎖定效應,以減少自身競爭壓力,不當維持、鞏固自身市場地位,背離平臺經濟開放、包容、共享的發展理念,排除、限制瞭相關市場競爭,損害瞭平臺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利益,削弱瞭平臺經營者的創新動力和發展活力,阻礙瞭平臺經濟規范有序創新健康發展。

市場監管總局認為,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做法,不僅阻礙資源優化配置,限制瞭平臺經濟創新發展,也損害平臺內經營者利益和消費者利益。調查表明,當事人有關行為既損害瞭平臺內經營者的經營自主權,也不當減損瞭平臺內經營者合法利益,同時削弱瞭品牌內競爭程度,令平臺內經營者利益受損。同時,當事人有關行為減少瞭其他競爭性平臺上可選擇的品牌及商品,限制瞭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當事人限制平臺內經營者在其他競爭性平臺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限制瞭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從長遠看,不僅損害消費者現實利益,還將損害消費者期待利益,減損社會總體福利水平。

阿裡巴巴集團於4月10日回應稱,“對此處罰,我們誠懇接受,堅決服從。我們將強化依法經營,進一步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立足創新發展,更好履行社會責任。”

發展與規范並重

在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時建中看來,這次行政處罰同時釋放瞭清晰的政策信號——國傢在鼓勵和促進平臺經濟發展的同時,強化反壟斷監管,有效預防和制止平臺企業濫用數據、技術和資本等優勢損害競爭、創新和消費者利益的行為,規范和引導平臺經濟持續健康創新發展。

體現瞭依法監管的原則。時建中指出,對於競爭性平臺,平臺企業應該守住《反壟斷法》等法律底線;對於平臺內經營者,平臺企業應該履行《電子商務法》等法律賦予的基本義務;對於消費者,平臺企業應該依法尊重消費者權益。市場監管總局對阿裡巴巴集團依法立案調查並作出行政處罰,充分體現瞭對平臺經濟依法監管的原則。

體現瞭發展與規范並重的監管思路。時建中認為,4%的罰款比例較為適中,既體現瞭依法依規和過罰相當的原則,國傢強化平臺企業反壟斷監管的態度和決心,也體現瞭支持平臺經濟發展的政策目標,充分展現瞭發展和規范並重的監管思路。

“依法規范的目的是為瞭促進平臺經濟發展,反壟斷監管要保障市場能夠發揮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要維護平臺經濟開放、包容、共享的環境,讓平臺企業在公平的市場競爭中贏得發展機會,以科學有效的反壟斷監管回應平臺經濟發展的現實需求。”時建中表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Ken641228 的頭像
    Ken641228

    Ken641228的部落格

    Ken6412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