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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因為給差評而被報復的案例並不鮮見。此前,有報道稱東莞一女孩因騎手遲到而給對方差評,導致對方上門拍視頻辱罵並傳播,名譽受到極大影響;在購物平臺上,也有買傢因為給商品差評而收到賣傢寄的冥幣和壽衣……種種因差評而起的惡性事件層出不窮,讓很多網友都表示,“現在不敢隨意給別人差評瞭”。

無論是外賣還是購物平臺,引入評價機制的目的最初都是為瞭對商傢和外賣員的工作形成一定的監督和激勵,從而更好地提升用戶體驗。然而,差評機制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逐漸變瞭味兒,成為相關行業生態惡化、“內卷化”的推手:有些平臺將有無差評、差評多少作為衡量商傢和外賣員工作成效的唯一標尺,因差評而導致的嚴苛處罰成為時刻懸在商傢和外賣小哥頭頂的一把劍;越來越多的職業差評師開始出現在線上平臺,試圖通過惡意差評抹黑同行或勒索商傢,正常的評價生態和秩序被打破,使人們無法獲取有價值的參考信息;另外,因差評導致的惡性事件讓人們不敢在平臺上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當侵權事件發生時消費者自身的合法權益也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防止因差評而導致的惡性事件再次發生,必須讓評價機制回歸正軌。“差評糟心事兒”層出不窮,平臺的責任不可推卸。作為評價機制的制定者,一邊用苛刻的差評制度讓商傢和外賣員困在系統裡,另一邊卻在消費者和商傢騎手出現矛盾時完全隱身、推卸責任,這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在評價機制的制定上,相關平臺必須負起應有的責任,甄別虛假差評同時,也要對報復差評的行為堅決說不、零容忍。為瞭自身利益而將消費者和商傢騎手推到矛盾的對立面,一味推卸責任,在傷害消費者的同時,對平臺的長遠發展也並無好處。

評價機制要發揮應有效應,也應讓消費者擁有給出差評的底氣。對商品和服務給出評價本是消費者天然的權利,是激勵商傢和外賣員提高服務質量必不可少的一環,這樣的權利不該因種種惡性事件的發生而被侵害和抹煞。對此,平臺的監管措施、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亟需提上日程,為消費者行使正當權利兜底。

當然,在給出自己的評價之前,消費者和商傢、外賣員之間也需要相互體諒、相互理解,商傢騎手應恪守自己的職業道德,正視差評反求諸己,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消費者同樣需要謹慎行使自己的差評權利,合理維護自身權益。讓差評機制回歸初心,我們的消費環境也才能更友好,消費體驗才能更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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