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編輯 | 張雅婷
2019年12月,工信部出臺的《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正式施行,規定明確,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用戶提供便捷的攜號轉網服務,不得有妨礙服務、幹擾用戶選擇、阻撓攜轉、降低通信服務質量、比較宣傳、虛假宣傳等違規行為。
今年7月,“攜號轉網”用戶正式突破1000萬。據信通院數據顯示,98.3%用戶辦理“攜號轉網”後沒有再次轉網,有1.3%(13萬)用戶經過比較後又攜回瞭原有運營商,還有0.4%用戶再次轉網到第三傢運營商。
前不久,有媒體報道稱,西安有市民到移動公司辦理攜號轉網,發現協議被延長18年且不能銷號。該事件曝光後陜西省通信管理局立案調查,經過調查後發現,西安移動根據本企業靚號管理辦法,自行將用戶協議期限調整為20年,以此提出向用戶收取違約金並限制用戶銷戶,造成用戶攜轉受阻。
11月26日,北京市消協發佈瞭“攜號轉網”情況調查報告。報告稱,三大運營商均規定辦理“攜號轉網”必須到自營營業廳才可辦理,新購買的號碼需要走完業務生效流程才可辦理轉網。辦理過“攜號轉網”的受訪者中,有70.39%表示在辦理“攜號轉網”過程中會遇到一定困難及阻礙,如部分消費者因原套餐合約未到期、涉及違約金等原因,隻好放棄“攜號轉網”。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