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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雲音樂承諾將積極履行平臺責任,依法合規經營,堅決不與上遊版權方簽訂網絡音樂獨傢版權協議,抵制哄抬版權價格行為,全力維護網絡音樂市場公平競爭環境,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為廣大音樂愛好者提供更加優質的網絡音樂播放服務。
今天稍早些時候,市場監管總局官網披露,2021年1月,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對騰訊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2016年7月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涉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立案調查。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按照發展和規范並重的原則,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騰訊及關聯公司采取三十日內解除獨傢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遊版權方給予其優於競爭對手的條件等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措施。騰訊三年內每年向市場監管總局報告履行義務情況,市場監管總局將依法嚴格監督其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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