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BOSS直聘、滿幫集團回應被審查,專傢:數據安全執法成為新常態
滿幫集團回應稱:將積極配合審查工作,一如既往地接受監管部門的指導與監督。審查期間,將對於集團的網絡安全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進一步完善自身的網絡安全體系和技術能力。堅決維護國傢安全,保障公共利益。
7月5日早間,國傢網信辦發佈公告,為防范國傢數據安全風險,維護國傢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按照《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對“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實施網絡安全審查。
為配合網絡安全審查工作,防范風險擴大,審查期間“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停止新用戶註冊。
不久前7月2日,國傢網信辦以相同原因宣佈瞭對滴滴出行啟動網絡出行安全審查。
此次被審查的三傢公司均在近日赴美上市。6月11日,在線招聘平臺BOSS直聘正式登陸納斯達克,發行價19美元/ADS,IPO募資規模為9.12億美元。
6月22日,滿幫集團正式登陸紐交所,發行價19美元/ADS,開盤後市值突超200億美元,成為“貨運平臺第一股”。
6月30日,成立九年的滴滴正式在紐交所掛牌上市,以區間上限 14 美元實際發行 3.17 億股美國存托股份 ( ADS ),至少募資 44 億美元。
對此,網絡安全和數據合規專傢、匯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天航在接受觀察者網采訪時表示,網絡安全領域和數據安全領域的安全審查對標瞭《國傢安全法》第25條和第59條的內容,這兩項審查制度彰顯瞭國傢對互聯網領域和數據領域安全領域的國傢安全越來越重視,這也會是今後執法的一個焦點。
對於一些已經“走出去”,實現跨法域經營的中國公司來說,國際數據治理的大環境正在迅速變化。如果這些企業采取的是一體化的網絡架構和數據治理模式,如統一的數據中心,這就必然會面臨數據/個人信息所在國法律有關數據出境的約束,同時,對於在中國的數據如果存儲於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傢的數據中心,也必須符合中國《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等關於數據出境的合規要求。
李天航指出,國傢在互聯網領域和數據安全領域的主導,會是一種新常態。將來所有企業的所有經營行為,都必須受到《國傢安全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這四部法律為綱的立體法律框架體系的規范,撇開層級更高的《國傢安全法》,“三足鼎立”的三部法律,都對企業提出瞭非常詳細的義務性要求,而且每一項都可能會配套的出臺相應的法規、規章等等。
李天航表示,對掌握大量數據和資源的大型平臺型企業來說,在這方面肯定要多加關註,對經營環境的變化要有預判,要主動配合國傢網絡安全體系的建設,而不能被動等待執法機關的工作,否則對自身經營業務將產生不利影響。
李天航認為,企業要有前瞻性,要主動擁抱這些法律法規,做好自己的數據合規工作。調整自己的經營、運維和治理理念,甚至重塑自身業務模式,這不但能夠預防很多行政甚至刑事處罰風險,而且某種程度上來說,合規能夠成為企業的最大競爭力。“如果能夠事先做到合規,就能減小或者避免法律風險,如果業務模式有前瞻性,就無需在監管來臨時重新去做大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