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安徽消保委發佈1號警示,提醒網絡直播營銷的各方主體,應註意以下三方面責任義務:

直播平臺跳轉至傳統電子商務平臺的網絡直播營銷模式,要履行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

網絡平臺提供付費導流服務,構成商業廣告的,要履行廣告發佈者或廣告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

網絡直播者要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履行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構成商業廣告的,還應根據具體情形履行廣告發佈者、廣告經營者或廣告代言人的責任和義務。

此外,針對消費者,安徽消保委表示消費者應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請註意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科學理性消費心態是基礎,切勿盲目沖動

不要出於對主播個人的盲目信任或受直播平臺以“價格低廉”“秒殺”或“數量有限”等宣傳營造的產品稀缺的營銷氛圍影響,而盲目沖動消費。

第二,謹慎選擇交易平臺及經營主體

消費者要盡量在官方旗艦店或知名主播的直播間購買商品,這些直播間的可信度相對較高,可以適當降低買假風險。同時要認真查看經營者在直播平臺的公示情況,查看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如果平臺沒有公示商傢營業執照,建議最好不要購買其商品或服務。

第三,提前多做“功課”,不被各種“假優惠”陷阱誤導

建議消費者不要輕信商傢作出的“特價”“清倉價”“全網最低價”等宣傳。直播間購物要註意四看:

一是觀看產品在線和歷史直播數據,通過觀察在線人數、粉絲互動、產品成交、音浪等數據分析是否正常;

二是觀看產品講解、投放時長是否異常,一般產品講解幾分鐘就會迅速帶動觀眾氣氛進入秒殺環節,產品投放不會連續投放;

三是觀看直播間產品點贊與評價,要註重審查評價與其直播間產品的相符性;

四是不要輕易相信主播營銷時的話術,要審慎觀察商品的價格變動趨勢和產品資質等情況。

第四,留存相關憑證,遇到權益受損要積極維權

消費者除瞭在購物過程中要仔細瞭解商傢“七日無理由退貨”和“三包”范圍等售後服務規則外,購物後還應在第一時間保存好廣告宣傳、直播視頻、聊天記錄、支付憑證等相關的證據,因為網絡購物相關信息在刪除以後很難恢復,所以消費者不要怕麻煩,還要盡可能多的留存,在購買之時就應該有意識地截屏保留相關的原始數據,方便需要充分證據佐證訴求。若發現商品質量不合格、與廣告宣傳不符等問題,應及時與商傢溝通,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平臺介入,或者投訴到市場監管部門,對因產品質量造成的損害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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