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誇張的說法。根據Statista的數據,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人們已經在寶可夢上花費瞭約1000億美元--使其成為世界上最賺錢的IP,而且幅度很大。如果以花費的美元來計算,寶可夢的受歡迎程度依次超過Hello Kitty、小熊維尼、米老鼠和《星球大戰》。《哈利波特》和《漫威電影宇宙》都不在一個水平上。所有這些IP成為現代流行文化的標志性主旋律的方式是一樣的:商品銷售。
這些收入最高的IP中的每一個都主要是靠商品銷售、授權交易和零售銷售贏得財富。喬治-盧卡斯不是靠《星球大戰》電影發傢,而是在福克斯公司認為電影會失敗時,他保留瞭商品銷售權。米老鼠和小熊維尼在票房上賺瞭幾百萬--但在商品銷售上卻賺瞭幾十億。而寶可夢覆蓋范圍更大。寶可夢是流行文化中無形而永久的主旋律。這就是華納兄弟可以不露聲色拍一部《大偵探皮卡丘》電影的原因。
從一開始,商品和品牌就一直是寶可夢的核心部分。第一批寶可夢玩具於1996年10月在日本推出,以軟性乙烯基手指木偶的形式出現,包裝為糖果。大約在同一時間,瘋狂流行的寶可夢交易卡遊戲上市,就在第一款遊戲亮相幾個月後。任天堂、Creatures Inc和Game Freak很早就知道寶可夢的角色有多吸引人。
在原版遊戲在美國上市前,任天堂建立瞭一支以寶可夢為主題的大眾甲殼蟲車隊,在全美各地行駛,宣傳遊戲。每輛車都配備瞭一臺電視、一臺改裝過的N64,後備箱裡還有一份《寶可夢》。
在《寶可夢》進入國際市場的時候,日本已經享受到瞭寶可夢卡牌遊戲、寶可夢動畫片、寶可夢玩具包裝的糖果等等--當《寶可夢》登陸美國的時候,它已經成為瞭一臺“營銷機器”。沒過多久,寶可夢就成為瞭一種國際現象。
寶可夢的商品銷售力量如此巨大,以至於不得不成立寶可夢公司來管理這一切。寶可夢現在已經是我們收集文化中很正常、很常見的一部分,以至於科學傢們真的發現,寶可夢的圖片會喚起人腦中的特定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