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表示,這些立法提案將明確規定平臺必須如何處理非法和有害內容的責任,並對最強大的參與者施加一系列的額外責任從而促進數字市場的競爭發展。
另外,它還將要在一項《民主行動計劃(Democracy Action Plan)》下就政治廣告透明度展開立法,但這一切要等到明年第三季度。
在這封題為《開放互聯網的十字路口(Crossroads for the open Internet)》的聯合信件中,四傢科技公司認為,《數字服務法案》和《民主行動計劃》將要麼能夠更新開放網絡(Open Internet)的承諾,要麼會讓互聯網現狀進一步惡化。
在面對不損害活力網絡言論表達的情況下監管數字內容的挑戰時,這幾傢公司提倡對“合法但有害”的內容采用一個更細微的辦法。他們建議通過關註內容可見性作為關鍵並確保消費者對他們看到的內容擁有真正的選擇權來解決問題--這意味著監管支持規定要求用戶對算法訂閱擁有有意義的控制。
信件寫道:“不幸的是,目前的對話太過頻繁地僅通過刪除內容的棱鏡來框定,而這成功與否隻能取決於在更短的時間內刪除更多的內容。毫無疑問,非法內容--包括恐怖主義內容和兒童性虐待內容--必須得到迅速的刪除。事實上,歐盟委員會提出的許多創造性自我監管舉措已經證明瞭一種全歐盟范圍的方法的有效性。然而通過將政策選擇限制在單純的上下浮動二元結構上,我們就相當於放棄瞭一些有前景的替代方案,而這些方案可以更好地解決有問題內容的傳播和影響,同時還能保護小公司的權利和競爭潛力”的確,刪除內容並不能成為互聯網政策的唯一范例,特別是當涉及到‘合法但有害’的內容現象時。這種方法隻會使我們行業中最大的公司受益。因此,我們鼓勵進行內容適度討論,以此來強調非法和有害內容之間的區別,並強調幹預內容如何浮出和發現的潛力。這包括如何在消費者的網絡環境策劃下為他們提供真正的選擇。”
另外,這些公司還表示,他們將會支持采取措施以提高算法透明度和控制、限制有害內容的發現、進一步探索社區監控並為用戶提供有意義的選擇。
歐盟委員會則表示,算法透明度將是該政策方案的一個關鍵組成部分。該委員會曾在10月份指出,這些提議將包括要求最大的平臺在監管機構提出要求時提供其算法工作方式的信息。
歐盟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則稱,他們的目標是把更多的權力交給用戶,這暗示瞭提供給一定級別用戶以控制權的要求可以順著管子抵達科技行業的黑暗模式裡。
在信中,這四傢公司還表示支持協調針對非法內容的通知和行動規則,這樣才能起到明確義務和提供法律確定性並呼籲此類機制的目的。
這四傢公司還希望歐盟立法者避免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來監管數字播放器和市場。盡管考慮到DSA/DMA的分裂,這看起來不太可能,但歐洲重啟的規則至少會涉及兩種規模,並且很可能會存在更多的細微差別。
此外,他們還呼籲基於區域和全球規范的聯合監管,以此來確保歐洲重啟的數字規則“有效、持久且能保護個人權利”。
聯合推動包括公民社會在內的合作與谷歌對委員會DSA/DMA咨詢的公開回應形成鮮明對比——後者主要集中於試圖遊說反對針對“看門人”的事前規定(谷歌肯定會被指定)。
據悉,DSA和DMA提案的完整官方版預計將會在下周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