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涉到網易雲音樂的老對手騰訊音樂(NYSE:TME)。背靠雄厚資本的騰訊音樂,在歷來的“版權大戰”中處於上風位置,而這紙罰單卻使得其頭號版權“玩傢”的身份有些失色。
7月24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稱《處罰決定書》)。值得註意的是,在《處罰決定書》中騰訊及其關聯公司被要求須在決定發佈之日起三十日內解除與上遊版權方已達成的或變相達成的獨傢版權協議或其他排他性協議。
艾媒咨詢分析師在《2020-2021中國在線音樂行業現狀及發展趨勢分析》中認為:“在線音樂行業內部競爭激烈,行業格局多變,其中版權為競爭關鍵點。”過去騰訊音樂就利用版權優勢鉗制過不少競爭對手,而在其被解除獨傢版權之後,在線音樂市場或會進入新一輪勝負未卜的競爭。
騰訊音樂被責令解除獨傢版權的消息一出,就有媒體報道稱網易雲音樂正抓緊與多個版權方洽談。獨傢版權之變,或許對“覬覦”版權已久的網易雲音樂及在線音樂賽道其他公司而言,是一個好機會。
美股市場上,騰訊音樂股價今年3月曾達到32.75美元,截至8月11日已回落至10.45美元,5個月左右跌幅高達63%。
騰訊音樂今年以來走勢圖(單位:美元/ADS)
在線音樂市場之爭硝煙再起
基於前期積攢的用戶黏性,騰訊音樂並不會在短時間內因為失去版權“殺手鐧”而一落千丈。但值得註意的是,之前由於版權限制而落後的競爭對手,卻一個個虎視眈眈希冀拓寬版圖。
近年來網易雲音樂以“情懷牌”出圈,憑借互動社區積累一大批用戶,而網易雲的苦惱之一,便是難以得到更多版權。在此前的市場調研中,有網易雲用戶向《投資者網》反饋歌曲版權太少,比如一直以來遭受吐槽的“周傑倫灰色歌單”。在社區賽道上已經領先的網易雲,如若得到版權加持,便是如虎添翼。
此外,中國移動全資子公司咪咕音樂也一直活躍於市場中。該平臺此前因周傑倫歌曲免費而受到關註,但似乎還未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的清晰定位,生態圈亟待構建。而此次獨傢版權的放開對於咪咕音樂後續發展有無助力還需觀察。
《處罰決定書》提及:“數據顯示,網絡音樂播放平臺市場的主要進入發生在2016年年初至2017年7月,2017年年底(騰訊和中國音樂集團)集中完成後,該市場活躍度下降較明顯。”這次處罰過後,市場活躍度或許會有所提升,騰訊音樂將面臨更大挑戰。
音樂、長音頻和短視頻相互“廝殺”
硝煙四起,爭奪的不止是一方“土地”。
大眾對於在線音樂最熟悉的形式,是QQ音樂、網易雲音樂、咪咕音樂等常規的“聽歌”業務。然而歷年來,在線音樂平臺都沒有停下向長音頻及短視頻擴局的步伐。
2020年4月騰訊音樂推出長音頻新產品“酷我暢聽”。一年之後,騰訊音樂宣佈“酷我暢聽”與全資收購的音頻平臺“懶人聽書”合並,升級為全新品牌“懶人暢聽”。《投資者網》瀏覽“懶人聽書”App發現其推薦內容有“小說”“暢銷書”“電臺故事”和“相聲評書”等。
與“懶人聽書”功能較為相似的,有長音頻賽道的老玩傢喜馬拉雅App。喜馬拉雅2021年第一季度的平均MAU(月活躍用戶數)為2.5億,其中移動應用程序的移動MAU為1.04億。而此前騰訊音樂公開長音頻業務MAU也已經突破1億。長音頻賽道玩傢的用戶流量之爭,仍在繼續。
值得關註的是,《投資者網》發現“懶人聽書”App與喜馬拉雅App在部分品牌手機應用商店的安裝下載量呈現斷層差距。華為應用商店數據顯示,“懶人聽書”App被安裝3億次,而喜馬拉雅App安裝量則達到46億次;小米應用商店數據顯示,“懶人聽書”App的下載次數為1.3億,而喜馬拉雅的下載次數則為23億;OPPO應用商店數據顯示,“懶人聽書”App有2.5億次安裝,而喜馬拉雅則高達19.7億次安裝。這一定程度說明,“懶人聽書”在知名度上與頭部公司還是有一定差距。
除瞭加碼長音頻,騰訊音樂旗下QQ音樂也發佈瞭面向原創視頻作者的“地心引力”計劃,向全球招募原創視頻作者。在短視頻流量居高不下的這幾年,騰訊音樂的佈局顯然是看中瞭短視頻的傳播能力及其背後的流量經濟。
在線音樂平臺向短視頻擴土之時,短視頻平臺也向音樂領域延伸。字節跳動旗下知名度較高的產品有短視頻平臺抖音及西瓜視頻等,而抖音去年則通過發佈會對外宣佈將抖音音樂品牌化。一位95後抖音用戶向《投資者網》表示:“最近經常刷到知名歌手或者抖音音樂人發佈合唱視頻,或者其他的up主用新歌和熱歌作為背景樂拍有梗視頻。”事實上,的確有許多音樂人借助短視頻平臺打歌,尤其是音樂人在抖音平臺上發佈的合唱視頻,能吸引成百上千的用戶合拍。
今年7月下旬,有字節跳動內測音樂代理發行平臺“銀河方舟”的消息傳出。據媒體報道,“銀河方舟”目前沒有App或者小程序,而是隻面向部分廠牌和音樂人進行網站內測。《投資者網》發現某網頁對於“銀河方舟”的應用介紹為“一個由字節跳動全心打造的全新音樂平臺,這裡將會為所有音樂愛好者們提供豐富的音樂資源”。由於旗下視頻平臺的高流量,字節跳動向在線音頻平臺佈局有天然優勢。
前有堵截,後有追兵。在音樂、短視頻及長音頻相互擴土的市場上,誰能搶占一席之地,隻能各憑本事。
獨立音樂人的孵化作用
由《處罰決定書》可知,騰訊音樂被要求不得與上遊版權方達成獨傢版權協議,然而有一種情況例外:與獨立音樂人(是指音樂作品或錄音制品的原始權利人,並以個人名義與音樂平臺進行版權授權,且從未與任何唱片公司或經紀公司簽訂協議的自然人)或新歌首發的獨傢合作。
巧合的是,在《處罰決定書》發佈後的幾日,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旗下騰訊音樂人就公佈瞭可喜的平臺相關數據,音樂人總收入年增長1.5倍。
對於“未來在線音樂平臺是否會愈發重視對於獨立音樂人的培養”這一問題,互聯網產業時評人張書樂向《投資者網》表示:“獨立音樂人孵化是新的版權力量和護城河,是要強勢培養的。”
雖然《處罰決定書》有一定影響,但騰訊音樂也有自己的優勢。8月4日,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旗下騰訊音樂人趁熱打鐵正式推出“音樂人廣告計劃”。公開消息稱,“音樂人廣告計劃模式帶來全新的音樂人推薦廣告形態,按廣告曝光量結算分成給音樂人,將幫助音樂人在原有普通收入基礎上額外獲得推薦廣告收入。”由此看來,騰訊的音樂人廣告計劃,或旨在從模式創新及收入增加上吸引更多音樂人。
無論是獨立音樂人的培養,還是上述提及的長音頻、短視頻領域佈局,毋庸置疑的是,前期的燒錢是為瞭後期的盈利。張書樂認為:“在線音樂的商業化場景的拓展不能隻依靠VIP付費,還要有更多的粉絲經濟乃至音樂周邊、實體化音樂衍生品等出現,如此才能真正打開在線音樂的想象空間。”對於在線音樂平臺而言,依舊亟待發掘更多商業化場景。(思維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