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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機首次自主殺人

據俄衛星新聞網1日報道,聯合國安理會利比亞問題專傢小組表示,2020年3月,土耳其STM公司生產的“卡古-2”攻擊型四旋翼無人機被編程為在不依靠操作員的情況下攻擊目標,這架無人機跟蹤並攻擊瞭正在撤退的哈夫塔爾指揮的“利比亞國民軍”。

報道稱,聯合國專傢在報告中稱,這是一次真正的“發射後不管”(攻擊)。報告說,這是第一次在利比亞發現使用這種無人機,違反瞭聯合國第1970號決議第9條,但這次攻擊是否造成人類死亡還有待核實。報道稱,俄羅斯無人機領域著名專傢丹尼斯·費杜季諾夫表示,無人機自主決定獵殺有生力量,這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出現這種情況也僅是時間問題,在賦予“卡古-2”四旋翼無人機這種能力的同時,土耳其國防工業打開瞭潘多拉魔盒。費杜季諾夫說:“自動自主獵殺有生力量、無人機等目標,這在很早以前就被預測到瞭。人們認為,不管是從技術方面,還是從道德角度,人類社會還需要一些時間來接受這一‘事實’。在這種背景下,隻是哪個國傢第一個打開這個潘多拉魔盒。”

自主獵殺+“蜂群”無人機?

資料顯示,“卡古-2”是土耳其STM公司生產的一款自殺式攻擊無人機,重約6.8公斤,最高飛行速度約145公裡/小時,續航時間約30分鐘,可攜帶3種1.36公斤重的戰鬥部,分別是對付人員和輕型車輛的破片殺傷彈頭、對付建築物和掩體的溫壓彈以及對付裝甲目標的錐形裝藥戰鬥部。該無人機的傳感器具備景象識別或人臉識別功能,可由地面控制人員進行控制,或自主殺傷,並可以發動“蜂群”攻擊。

衛星新聞網報道稱,從技術角度講,自主智能攻擊早就可行瞭,無人機可在自動模式下完成許多操作:按照設定的參數發現和識別目標;跟蹤目標;武器引導。操作員通常僅需要核準這些動作並發出攻擊指令。費杜季諾夫表示,不能放任機器自主決定使用武器的因素包括:技術層面上,可能存在識別錯誤;道德層面上,授權機器人做出殺人決定是錯誤的。此外,做出錯誤決定的責任問題也因此變得模糊。

並非無法防禦

那麼面對這類無人機“蜂群”的攻擊,現有手段能否防禦呢?

中國軍事專傢張學峰表示,通常而言,自主殺人無人機也好,“蜂群”式無人機也好,本質上是無人機。現有的以及發展中的對抗無人機的手段,對付這類無人機同樣有效。

張學峰表示,首先可以進行電子幹擾等軟殺傷。比如,使用電子戰手段幹擾、欺騙導航系統或控制系統。微小型無人機,出於成本、體積原因可能主要使用衛星信號導航。如果對衛星信號進行幹擾、欺騙,則可以比較有效地對付這類無人機。一些無人機需要控制站控制,那麼幹擾、壓制對其進行控制的無線電信號,則可以很大程度上抵禦這類無人機的攻擊。

第二種方式是發展、使用低成本、低附帶損傷的硬殺傷武器。張學峰表示,一些無人機理論上也可以采用景象識別、景象匹配等自主、智能制導方式,甚至可以識別人臉,可以在城市建築間飛行。這類無人機體積不會太小,對其可進行硬殺傷。但這些無人機在城市中飛行的話,如果使用現有的防空導彈進行攔截,不僅成本較高,也會造成較大附帶損傷。那麼可以考慮研制小型、低成本攔截彈。同時也可使用激光、定向能武器、小口徑火炮,對其進行硬殺傷。目前近程反無人機的激光系統已經比較成熟,這種系統可以有效應對諸如“卡古-2”這類四旋翼無人機。

第三種方式就是打“蜂巢”。如果像一些視頻中顯示的那樣,隻有幾十克的微小型無人機像蝗蟲來襲怎麼辦?對每一架無人機進行攔截並不現實。除瞭使用電子戰手段,幹擾其導航通道以外,還可以采用打“蜂巢”的辦法。因為這類微小型無人機的航程都不會遠,如果進行遠程投送,那麼就需要相對較大的平臺。在這些平臺釋放無人機群之前將其擊落,可以成批消滅“蜂群”無人機。另外,微小型的無人機雖然比較難以探測、攔截,但受限於自身體積、重量,其威脅也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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