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團回應稱,已接到市場監管總局的通知,將積極配合監管部門調查,進一步提升業務合規管理水平,保障用戶以及各方主體合法權益,促進行業長期健康發展,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目前公司各項業務正常運行。
不久前,阿裡巴巴因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對平臺內商傢提出“二選一”要求,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被國傢市場監管總局處以182.28億元的反壟斷罰單,並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
根據媒體報道,參考對阿裡巴巴的反壟斷罰款,摩根士丹利估計美團的相關罰款為46億元人民幣或7億美元,指潛在罰款將相當於美團IPO集資後約4%現金,或目前市值的0.3%。
為什麼是美團,美團將被處以何等處罰?這些都有待執法部門給出最終答案。
真正值得註意的是,美團繼阿裡之後進入執法者視野,意味著中國市場經濟反壟斷法律體系的適用,是一個長期的工程,而不是一個短期的“運動”。
著名互聯網分析師“怪盜團長”甚至斷言:徹底的反對“二選一”,意味著互聯網平臺的自然壟斷屬性大大降低,最終會導致一個結果:“互聯網平臺將逐漸失去控制力,也即失去超額利潤,退化為類似電信運營商或水電煤的‘公用事業平臺’。這樣的平臺是不會有很高估值的。”
從法律技術來看,如何界定美團涉嫌“二選一”以及“壟斷”,可能難度要大於阿裡。創業邦以為,此次美團被立案,真正的受益者不應是它的競爭對手,而是那些做小生意的餐飲店主。
美團若被罰誰會受益?
美團被立案的消息傳出後,一位餐飲品牌的店主在朋友圈曬出自己的截圖,稱自己在另一外賣平臺餓瞭麼的相關品類搜索中排名第一,卻不敢在餓瞭麼上開店。
據瞭解,在2020年,迫於市場壓力,美團外賣的BD市場話術都有變化,他們會問餐飲店老板,“你是選擇單平臺還是雙平臺?”當然,選擇單平臺的業主,會收取更低的傭金和更好的平臺展現。
今年1月11日,有媒體指出,廣東省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簽發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詳細說明瞭美團涉及的不正當競爭一案,其中明確指出“梅州市美團利用其市場優勢,逼迫商戶簽約美團獨傢,並用提高商戶抽傭到23%或下線、縮小配送范圍等威脅方式,不允許其上線其他外賣平臺,強制二選一”。
2021年2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發佈《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明確將“二選一”確立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為。
所以,從這次立案事件來看,美團的改變,已經有些遲緩瞭。對於其他互聯網平臺,這或許是個前車之鑒。
談及互聯網平臺的“二選一”時,很多人會直觀地認為,二選一的最直接受害者是不被選擇的那一方。如果是法院作出判決,那麼判決一方敗訴,必有一方勝訴,這是一個零和博弈。
但是具體到美團外賣所涉及的外賣市場,一般認為這是個經濟學所說的“雙邊市場”。所謂雙邊市場則是,平臺上的商傢越多,則平臺另一端所連接的消費者越多。從這個維度而論,如果美團因涉嫌反壟斷被罰,真正利好的並不是美團的競爭對手,而是那些在平臺上做生意的小店主們。
就在一年前,美團還曾經因為傭金問題陷入過一場風波。彼時,廣東省餐飲服務行業協會曾經措辭強硬地發聲,直指美團抽取的商傢傭金最高可達26%,小商傢難以為繼,要求美團停止二選一,並降低傭金幅度5%。
在部分餐飲圈代表看來,高傭金與二選一本質上是一個問題。在外賣平臺雙寡頭的格局下,沒有選擇的商傢,才會接受26%的傭金抽成。
對於中小餐飲商傢來說,一方面2020年疫情因素導致線下生意難做,外賣平臺對他們更為重要,他們對平臺的依賴程度有增無減。但是另一方面,無論是做外賣還是做堂食,中小商傢最終的目的是賺錢養傢糊口,而不是為互聯網巨大的流量池充當分母。
在廣東餐飲協會與美團互相文字交鋒兩個回合後,最終不瞭瞭之。美團方面當時表示,2020年的首要任務,是要通過平臺切實幫扶300萬餐飲商戶通過外賣生存下來,並活得更好。
一位餐飲行業專傢認為,現在國傢對美團出手,很重要的一個考量是從民生角度,給中小餐飲業主減輕負擔。
因為疫情已經讓很多中小餐飲企業生存艱難,而餐飲又是吸納就業的重要產業。“很多餐飲小老板聚在一起討論的就是,美團漲傭金究竟何時是個頭?這次立案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美團最近不會漲傭金瞭吧。”
專傢認為,美團的核心能力在於其多年通過平臺積累的大量商傢數據和分析數據能力。由於到店和到傢兩個事業部的存在,美團其實已經能夠精準地推算出一個小商傢的成本結構(包括堂食和外賣),並知道其財務承受力的極限,這也是美團敢於漲傭金的深層原因。
不過,即使是美團被立案之後,有些餐飲小業主仍舊在擔心,美團如果被罰個幾十億,會不會“羊毛最終出在我們身上”?
專傢指出,從行業角度來看,美團也是構建瞭一個餐飲業的服務平臺,並付出瞭很大投入,最終應該是各方多贏,而不應是現在的局面。
而從國傢政策角度,資本市場也在鼓勵更多餐飲企業上市。2020年同慶樓成功IPO就是例子,曾經發生過的九毛九苦等三年無果,最後轉港股IPO的情況可能不會再有。從這個角度看,餐飲行業作為民生行業,必然是反壟斷的重點監管行業。
法律拷問無邊界公司
美團外賣有多大可能性被認為是構成“壟斷”,從法律維度看,難度主要在於“相關市場”的界定。
在這個大前提下,從法律層面看,十多天前引起網絡熱議的食派士案件似乎更有借鑒意義。
十多天前,一份上海市場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書在網絡間火瞭,在該政務公眾號獲得瞭10萬+的閱讀量。原因之一是寫作者為瞭闡述英文外賣平臺食派士為何構成壟斷以及處罰依據時,專門建立瞭數學模型,定性分析結合定量分析,被網友稱為“教科書般的法律文書”。
在阿裡巴巴案件中,法律文書花瞭相當篇幅論證,整個線上線下的零售市場不應視為一個“相關市場”,然後才給出執法者對相關市場的界定,就是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並以此界定阿裡在相關市場內實施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這是以商業形態來界定市場空間。在更早的商業反壟斷法第一案“可口可樂26億港元收購匯源果汁”中,相關市場的界定是以商品品類為依據,最終導致可口可樂錯失匯源。
但是在食派士一案中,執法機構又開創性的以服務語言為依據,最終界定瞭相關市場。
金杜研究所在《平臺反壟斷合規必知6個要點》一文中指出,由於平臺經濟業務類型復雜、競爭動態多變,因此平臺企業市場界定比較復雜,除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和《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於相關市場界定的指南》所確定的一般原則外,考慮平臺經濟的特點,通常還需要借助經濟學分析,根據不同的生態圈、平臺功能、應用場景等因素從多角度進行分析和界定。
該文章分析說,“舉例而言,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今天剛剛發佈的針對某商貿發展有限公司在互聯網餐飲外送平臺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的處罰決定書中,考慮瞭在線餐飲外送平臺的雙邊性,並借助經濟學工具進行假定壟斷者測試,最終將相關市場界定為上海市提供英文服務的在線餐飲外送平臺服務市場。這也是平臺經濟領域第一起以服務語言類型為市場劃分維度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執法案件。”
美團的案例和阿裡又有不同。美團作為本地生活服務公司,是一種O2O的商業模式。其基於互聯網平臺提供的服務,具有很強的地域性。
此前,2021年2月,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美團金華分公司因強迫商戶“二選一”或者“三選一”,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瞭餓瞭麼的合法權益。判決美團賠償餓瞭麼100 萬元。
2021年3月15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美團再次因為“二選一”敗訴。被判賠償35.2萬元。但是,這兩起案件,針對的是美團某地的分公司。
簡單說,某些地方分公司強迫商戶二選一,並不代表所有美團分公司都這樣做。對於美團公司,國傢監督管理總局在法理上又將如何給出更高明的解答,市場頗為好奇。
根據美團最新財務數據,2020年美團實現營收1147.9億元,餐飲外賣收入662.7億元,為美團貢獻瞭57.7%的營收。截至2020年二季度,美團餐飲外賣業務市場份額達68.2%,競爭對手餓瞭麼為25.4%。
美團常常被稱作是“無邊界公司”,且不說這是不是美團的本意。其實每一個關於反壟斷的案例,都是從法律層面,對市場是否存在“無邊界公司”的一種拷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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