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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包括街電在內的共享充電寶歷經多輪漲價,近日“共享充電寶每小時從1元漲至4元”的話題再次登上熱搜。據記者調查瞭解,目前,共享充電寶的價格在3-6元/小時居多,每天封頂價格居於20-40元之間。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共享充電寶的收費標準偏高已引來諸多投訴,未來短時間內可能不會再上漲,但共享充電寶企業與商傢之間的分成、意見、規則均不統一,行業收費規則有待規范。

歸還充電寶後仍計費至逾期扣費99元,不到一個小時收費10元

近日,多名用戶投訴稱,街電充電寶歸還後,仍會產生費用。劉女士對記者表示,“在餐館借用街電充電寶,離開時歸還,同時我也看到充電寶放回後處於充電狀態才離開,幾天後卻突然接到瞭微信扣費99元的通知。”

劉女士的案例並非個例,記者查詢黑貓投訴後發現,街電充電寶歸還後仍計費的問題並不在少數。

此外,據黑貓投訴一位消費者反映,其於1月7號晚上19點31分在北京一餐廳借用街電充電寶,當晚8點多吃完飯離開,買單前將充電寶歸還,第二天早上9點微信突然提示扣款20塊,系統顯示充電寶使用13個小時歸還。

上述用戶向街電小程序客服反饋,從街電客服的表述來看,該名用戶於借用充電寶的第二天09:01:44歸還瞭充電寶,電源有固定歸還方式,非正確歸還無法結束訂單。但該名用戶反映,其歸還後充電寶櫃機已提示開始充電,其用餐餐廳早上10:30開始營業,9點並未營業,不可能在9點1分時歸還。客服表示電源本身具備代還功能,如歸還失敗他人幫操作代還,訂單也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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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該消費者認為,街電充電寶的櫃機存在問題,街電方面並未核實機器問題,反而指責消費者未按要求操作歸還充電寶。

此外,在黑貓投訴上,有多名用戶還針對街電充電寶沒有收費標準,高額收費的現象進行投訴。有用戶反映,“以前使用八小時隻需十多塊錢,現在居然收費27元。”“充瞭不到一個小時收費10塊。”“兩個半小時扣費15元,沒按標準扣費,存在亂扣錢、亂計費現象。”“在借用逾期之前,街電充電寶未給予任何提示,導致忘記歸還,直接扣費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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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註意到,在黑貓投訴上,租借共享充電寶投訴量巨大,有關街電的投訴多達2770條;其中無法歸還充電寶,歸還後仍在計費,因櫃機問題逾期導致芝麻信用分降低,亂收費、高額收費等成為投訴重災區。

定價暫無標準,額外扣費或因用戶歸還錯誤與櫃機網絡不佳有關

記者就以上問題第一時間聯系瞭街電方面相關人士,街電方面稱,在實際情況中,額外扣費一般有兩個方面的原因,其一是因為用戶歸還錯誤,比如用戶將充電寶正反面插反;其二是因為櫃機所處環境的網絡狀態不佳。

街電方面表示,在產品層面,街電優化瞭設計,為充電寶設計瞭明確的標識,幫助用戶正確歸還;街電櫃機中也設計瞭相對應的技術模塊,從而盡可能規避用戶被多扣費的情況發生。用戶將訂單對應的充電寶歸還回櫃機後,聯系客服核實情況,街電會為用戶解決問題,如有多扣費客服會為用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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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體驗後發現,掃碼街電充電櫃機上的二維碼後可以看到收費規則,每個櫃機收費規則不同,記者掃描所體驗櫃機二維碼後顯示,該櫃機的充電寶前5分鐘內免費,超出即按每1小時3元計費,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每24小時30元封頂。即每天最高收費30元後封頂,第二天繼續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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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該櫃機的收費方式,扣款99元會發生在用戶借用充電寶未歸還3天3小時後,但值得註意的是,記者翻看瞭街電的用戶協議與收費協議,並未看到有收費至99元自動扣費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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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電方面對此表示,街電共享充電寶租借價格3元及以下的商傢占比為97%,為普遍場景租借價格,隻有個別的場景,由於特殊場景或商傢有提價需求等因素,會高於3元/小時。共享充電寶租借收費以市場普遍標準為基準,結合各城市商傢的具體需求協商決定。

但據記者瞭解,從2019年下半年,共享充電寶行業曾掀起多番“漲價潮”,租金從起初的1元/小時,漲至2元/小時,甚至漲至8元每小時。隨後,共享充電寶經歷多輪漲價。據記者調查,2020年間共享充電寶的價格漲至3-6元/小時,景區、電影院、酒吧等特殊場景甚至達到10元/小時。目前,共享充電寶每天的封頂價居於20-40元之間。

記者查詢街電、小電、來電、怪獸共享充電寶小程序或者公眾號,均未顯示具體的計費規則。隨後,記者聯系相關客服,得到的答案均為:在不同地區、不同場所、不同店鋪,共享充電寶的收費標準均不相同。

一位共享充電寶廠商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共享充電寶的定價權在一定程度上會以入駐商傢定價為依據,除瞭入場費,入駐商傢亦可以得到一定的分成,各傢充電寶的收費標準均不統一,也沒有固定的規范可循。

關於共享充電寶的漲價行為,街電CEO萬裡曾在2020年初接受藍鯨TMT記者專訪時表示,企業為瞭長久健康發展,獲取現金流,定價可能會有所變動,這是一個市場行為,也是動態行為。

律師稱因櫃機問題產生費用應由經營者承擔,行業統一定價標準有待規范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虎表示,共享充電寶企業如果不明碼標價,那便侵犯瞭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胡亂計費,屬於侵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當消費者的權利受到侵犯時,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如果涉及到多數消費者,消費者協會應該進行調查;或者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如果侵權情況屬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經營者改正,並處以警告、罰款。

趙虎稱,如果因為共享充電寶櫃機出現問題導致消費者不能歸還,所產生的費用應該由經營者來承擔;此外,因為經營者提供的服務出現瞭問題而給消費者帶來的額外損失,也應該由經營者來賠償。

在共享充電寶的定價方面,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旻認為,由於充電寶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法自主制定價格,但其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明確告知消費者,保障消費者的選擇權。

而關於共享充電寶不斷漲價的原因,互聯網分析師於斌分析稱,隨著共享充電寶的普及,很多人出門都忘記帶充電寶,消費需求就這樣出現瞭,和共享充電寶單一的收費模式也是有直接關系的。目前來看,共享充電寶企業並未通過廣告來減少其運營成本。“現在的價格已經偏高,而普通充電寶的售價都在降低。

於斌稱,就目前來看,共享充電寶很難實行定價統一的行業標準,“商傢和各傢共享充電寶企業之間的分成不統一、意見不統一、規則不統一。共享充電寶以後還是會區別定價,比如在一些特定場景價格會偏高一些。”

在企業平臺層面,李旻認為,平臺可以通過充電寶定位、系統櫃機監測等方式識別充電寶是否已經歸還,並設置合理的錯誤申述渠道,以便在發生類似情況時用戶能第一時間聯系到客服進行處理。

關於行業標準的問題,趙虎認為,這與國傢機關的安排有一定關系,標準的制定並不一定直接跟侵犯消費者權益掛鉤,但如果有必要制定行業標準,肯定要關註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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