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地面沉降的因素有很多,有可能是地震、溶洞等自然因素引起的,但像石油、天然氣、礦物和地下水的開采等人類因素,已經成為目前地面沉降主要因素。
地面沉降還是目前城市發展的一個主要工程地質問題,它一般表現為區域性下沉和局部下沉兩種形式。不僅會引起建築物傾斜,破壞地基的穩定性,還能引發洪水。而濱海城市會造成海水倒灌,給生產和生活帶來重大影響。
該研究通過分析過去一個世紀內與地面沉降有關的大量科學文獻,結果發現,因地下水枯竭就造成瞭34個國傢200多個地區出現地面沉降。
最有可能出現地面沉降的地區集中在人口稠密、城市中心和高灌溉區以及地下水開采量高的地方。像亞洲華北平原、墨西哥灣沿海平原、越南、埃及、荷蘭的河流三角洲,以及墨西哥、伊朗和地中海內陸盆地都是受災嚴重的地區。
其中,墨西哥的沉降速率是世界上最高的,每年高達30厘米。波河平原的地面沉降對意大利30%的人口構成瞭威脅。此外,在過去的一個世紀裡,東京的地面沉降高度已高達4米,加州中央谷已經出現瞭9米的沉降。
而伊朗的部分城市沉降速度最快,每年下沉25厘米。荷蘭的海平面比主海平面低25%,這主要是由於下沉。印尼首都雅加達出現嚴重沉降,政府正計劃將首都遷往婆羅洲島。
研究人員表示,全球1200萬平方公裡的地表可能受到沉降的威脅,占地球面積的8%。風險地區主要集中在密集的城市地區和灌溉區及其周圍,有超過220萬平方公裡被認為是高風險或極高風險。
這些風險地區居住著12億人口,占全球人口的19%。生活在亞洲的人口就占據瞭潛在沉降地區人口的86%,而埃及和荷蘭是生活在海平面以下潛在沉降區人口最多的國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