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網紅’主播給孩子們一種錯覺。實際上,哪有什麼不勞而獲的生活!”王女士說。
近年來,隨著直播、短視頻平臺快速發展,一些未成年人加入瞭網上直播的隊伍,他們中有的直播玩網絡遊戲,有的表演才藝,有的和成年人出演情景劇,有的甚至靠賣乖扮醜吸引粉絲,其中一些人成瞭擁有粉絲超百萬的“網紅兒童”。
如何看待這一現象?多位法學專傢近日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指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擔任主播上線直播或炒作“網紅兒童”,都屬於違法違規行為,應當對這一現象加大整治力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網紅兒童頻被模仿
采取措施積極幹預
王女士告訴記者,小楊初次接觸手機上網是在小學五年級。當時,王女士為瞭讓兒子學英語,就在自己的手機上下載瞭一款小程序,讓他每天打卡。
讓王女士猝不及防的是,小楊迅速迷戀上網絡直播——有時,王女士忙起來就沒有及時收回手機,小楊不知怎麼就刷到瞭手機裡的短視頻和網絡遊戲直播,並很快沉浸其中。
今年5月,記者曾與王女士共同參加一場活動,小楊也在現場。記者註意到,在活動間隙,小楊迫不及待地從王女士手裡搶過手機開始刷遊戲直播。
為瞭讓小楊停止刷遊戲直播,王女士已經與兒子多次發生爭執。
7月23日下午,在接受記者采訪過程中,王女士在手機上點開一個直播回放視頻給記者看。視頻裡,一臉稚嫩的主播正在邊打遊戲邊解說,言語興奮,其中還摻雜一些臟話。王女士告訴記者,這些和小楊同齡的網絡主播平時還會發一些吃喝玩樂的視頻,給小楊傳遞的信息就是:生活就是打打遊戲,吃喝玩樂。
“真實的生活被這些網絡直播扭曲瞭。”王女士很是擔憂。
這樣的未成年人直播視頻並不鮮見,有的觀看數、點贊量還非常大。
記者在某網絡平臺搜索直播回放視頻看到,未成年人直播、“網紅兒童”直播視頻比比皆是:一名十幾歲的女孩唱英文歌曲,視頻觀看量達1360萬次,點贊超過100萬次;一名11歲的“網紅兒童”直播自己的日常生活,她媽媽出鏡說孩子在學校裡被同學罵成“垃圾”,視頻觀看量達24.6萬次。
更有甚者,有的視頻中,未成年人穿著奇裝異服、說著討巧的話、做出不符合自己年齡的動作。這些視頻被大量點播或轉發。
針對此類現象,中央網信辦近日啟動“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聚焦解決7類網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問題,其中第一項便是直播、短視頻平臺涉未成年人問題。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網絡法治藍皮書》主編支振鋒說,互聯網時代,由於接觸互聯網的門檻和成本大幅降低,加上直播、短視頻平臺快速發展,未成年人直播、拍短視頻現象日益普遍,存在“網紅兒童”直播炫富拜金、奢靡享樂等現象,給觸網未成年人價值觀造成巨大沖擊。
“未成年人是國傢的未來,由於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發育不夠成熟,社會經驗不夠豐富,所以應該予以其最大化保護。”支振鋒說,中央網信辦依法整治“網紅兒童”直播,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旨在給觸網未成年人築起一道“籬笆”,防止他們受到網絡侵害,給他們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護。
未成年人觸網率高
網絡危害不容小覷
未成年人網絡直播、炒作“網紅兒童”的現象,日漸引起社會的關註。
如3年多前的“14歲未成年孕媽”事件。在某網絡平臺,有網友發佈多名未成年女性曬自己懷孕的視頻截圖,其中一名主播自稱其隻有14歲,“還有62天寶寶就出生瞭”。事件隨即引發公眾熱議。經網友舉報,網絡平臺刪除瞭相關內容。
但隨後幾年間,未成年人的身影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各大視頻、直播平臺,擁有百萬、上千萬粉絲的“網紅兒童”不在少數。
2020年四五月份,一名時年13歲的黑龍江男孩在某網絡平臺註冊賬號之後,發佈瞭大量模仿老師的視頻,吸引瞭眾多網友圍觀,很快擁有百萬粉絲。同年8月,一名時年3歲的小女孩在直播中被其父母投喂過量的食物,導致其體重增長到70斤,此事引發廣泛關註後,直播賬號被平臺查封。
未成年人直播,有的以才藝表演為名,實則是賣醜;有的開設美顏直播、宣稱能賺大錢,一系列嘩眾取寵的行為引發社會各界對未成年人權益保障的擔憂。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指出,我國的未成年人觸網率高且年齡越來越小,網絡對未成年人的危害不容忽視。
《2020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2020年,我國未成年網民達到1.83億人。超過三分之一的小學生在學齡前就開始使用互聯網,且呈逐年上升趨勢,隨著數字時代發展,孩子們首次觸網的年齡越來越小。
在鄭寧看來,由於一些“網紅兒童”比成年人更具有“吸金”能力,一些傢長把未成年人當成掙錢工具,讓孩子按照寫好的腳本表演,制造高萌假象,過度透支他們的體力精力,或者泄露孩子的個人信息,甚至讓孩子幹違法的事情“博眼球”,給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極大傷害,也會影響學業。
平臺明確主體責任
政府加大監管力度
直播、短視頻平臺涉未成年人問題日益嚴重,國傢監管與立法規范隨之提上日程。
2019年10月1日,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佈的《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兒童的網絡保護規范。
《規定》明確,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制作、復制、發佈含“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違法信息。
2020年11月,國傢廣播電視總局發佈《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特別規定,平臺須通過實名驗證、人臉識別、人工審核等措施,確保實名制落到實處,封禁未成年用戶的打賞功能。
今年6月1日起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更是明確規定,“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佈者賬號註冊服務”。
同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發佈《網絡表演(直播)行業保護未成年人行動倡議》。其中,超50傢平臺承諾,不為未滿16歲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服務。
7月23日以來,記者多次登錄多傢知名網絡直播平臺瀏覽發現,平臺已進行相關限制,未能看到明確標註為未成年人的直播視頻。
如淘寶網,多個童裝、兒童玩具店鋪的直播中均未出現未成年人的身影。記者隨機點開某一場直播後看到,左下角第一時間彈出消息提醒:“歡迎來到直播間!淘寶直播嚴禁未成年人開播;禁止主播誘導未成年人消費;直播間嚴禁出現違法違規、低俗色情等內容,如有發現請及時舉報。”
但是,在某些短視頻平臺上,仍存在炒作“網紅兒童”現象。例如,某平臺上有一個主打“龍鳳胎”的短視頻,視頻發佈賬號有1419.3萬粉絲,發佈的短視頻累計獲贊1.9億次。記者瀏覽發現,所謂的“龍鳳胎”其實都是女孩。此賬號被平臺認證為人氣視頻創作者,在個人簡介中直接給出合作微信號,並標明“商務號,粉絲禁添加”。
在這些短視頻平臺上,記者隨機檢索和借助平臺推薦等方式,共找到17個主打未成年人短視頻的賬號,其中粉絲量最多的有2342.8萬人。
部分短視頻博主會在短視頻中植入廣告產品。比如,某平臺一個“網紅兒童”賬號,粉絲521.2萬人,個人簡介中顯示其年齡為10歲。其置頂的一條作品發佈於7月17日,內容是小孩遊泳結束後從泳池裡上來,母親獎勵他一顆某品牌的糖。截至7月27日,這條短視頻已經獲贊1.5萬次。
支振鋒認為,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的修訂、《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和《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的制定,為中央網信辦啟動專項行動查處炒作“網紅兒童”行為提供瞭充分的依據,也給保護未成年人不受網絡侵害提供瞭法治保障。
支振鋒建議,盡快出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將“嚴禁未成年人擔任主播上線直播”等條款納入其中,使法律規定更為明確和具體。
鄭寧則建議,盡快落實法律及相關規定,明確網絡服務平臺須切實履行的主體責任;監管部門須加強監管力度,對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公佈典型案例作為警示;學校須加強對傢長和學生的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素養和網絡素養;行業協會須完善自律機制,通過網絡主播“黑名單”加強治理。
制圖/李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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